利未记 第18章
发表于:2023-08-02 16:53 浏览量:1465
利 18:1 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 18: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利 18:3 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
利 18:4 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利 18:5 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利 18:6 “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
利 18:7 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不可露她的下体。
利 18:8 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
利 18:9 你的姐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
利 18:10 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
利 18:11 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体。
利 18: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利 18: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
利 18:14 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利 18:15 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体。
利 18: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
利 18:17 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露她们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
利 18:18 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露她的下体。
利 18:19 “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与她亲近。
利 18:20 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利 18:21 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
利 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利 18:23 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
利 18:24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利 18:25 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利 18:26 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这一切可憎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不可行。
利 18:27 (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地就玷污了。) (
利 18:28 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地就把你们吐出,象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
利 18:29 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从民中剪除。
利 18:30 “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