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第7章

发表于:2023-08-02 16:53    浏览量:1406

申 7:1 “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强大。

申 7:2 耶和华你神将他们交给你击杀,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恤他们。

申 7:3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申 7:4 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申 7:5 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用火焚烧他们雕刻的偶像。

申 7:6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申 7:7 “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申 7:8 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

申 7:9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

申 7:10 向恨他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凡恨他的人,必报应他们,决不迟延。

申 7:11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

申 7:12 “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

申 7:13 他必爱你,赐福与你,使你人数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应许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并你的五谷、新酒和油,以及牛犊、羊羔。

申 7:14 你必蒙福胜过万民,你们的男女没有不能生养的,牲畜也没有不能生育的。

申 7:15 耶和华必使一切的病症离开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样的恶疾,他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

申 7:16 耶和华你神所要交给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将他们除灭,你眼不可顾惜他们。你也不可事奉他们的神,因这必成为你的网罗。

申 7:17 “你若心里说,这些国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赶出他们呢?

申 7:18 你不要惧怕他们,要牢牢记念耶和华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

申 7:19 就是你亲眼所看见的大试验、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都是耶和华你神领你出来所用的。耶和华你神必照样待你所惧怕的一切人民。

申 7:20 并且耶和华你神必打发黄蜂,飞到他们中间,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从你面前灭亡。

申 7:21 你不要因他们惊恐,因为耶和华你神在你们中间是大而可畏的神。

申 7:22 耶和华你神必将这些国的民,从你面前渐渐赶出,你不可把他们速速灭尽,恐怕野地的兽多起来害你。

申 7:23 耶和华你神必将他们交给你,大大地扰乱他们,直到他们灭绝了。

申 7:24 又要将他们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们的名从天下消灭。必无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将他们灭绝了。

申 7:25 他们雕刻的神像,你们要用火焚烧;其上的金银你不可贪图,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网罗;这原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申 7:26 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去;不然,你就成了当毁灭的,与那物一样。你要十分厌恶,十分憎嫌,因为这是当毁灭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