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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与离过婚的人结婚?

供稿:HZSCT.ORG / 蒋翔 发表于:2017-04-30



可否与离过婚的人结婚?

 

发表《大不了就离婚!》一文之后,有人留言说:“请问未婚女性能嫁离婚男吗?上帝允许吗?”我没有直接回复他,就直接写一篇小文作为回应,也作为对这一现象的分析。

 

其实,在今日社会,与结过婚的人(包括丧偶、离异)恋爱、结婚的事例越来越多。我们暂时不增追究现象背后的原因,但当有人问及是否可以跟这类人结婚时,我们实在需要理性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说,婚姻法中没有禁止,相信是自由的。但基督徒会进一步考虑圣经的教导。圣经中对于这个问题,其实都是从可否再婚的角度来说的,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入手,来衡量与丧偶、离异人士结婚是否合适。当然,相对来说,与丧偶者结婚的问题相较于离异者,应该说比较好处理。因为保罗曾处理过这个问题: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罗713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89

“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提前5:14)

不过,保罗提醒那些丧偶再婚的人士,要嫁娶在主里面的人。他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

 

对于离异者的再婚,圣经中已经很清楚地否定了那些抛弃配偶之人,出于“淫乱”的缘故。可以说,那些抛弃配偶的人,出于罪的缘故,无视圣经的教导,教会似乎不能用圣经来规范他们。在这方面,主耶稣有很明确的教导: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31-32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

“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可1012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路1618

 

对于受害者来说,教会却需要有相关的指引或教导。不过,圣经中也实在没有很明显的教导。盖时珍(Gene A. Getz)针对这个问题回答说:“似乎可以。圣经的含义似乎指在这些情况下离婚的人,已经完全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随意再婚。”盖时珍著,《家——教会的缩影》,古乐人译,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37月,第151页。面对配偶不忠,相信许多人都会尽力挽救婚姻,但无法挽回的,就只能在被迫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这种解除婚姻关系,不是因自己的不忠或犯罪,而是被迫的,按着情理来说是能够被接纳再婚的。不过,对于他们的再婚来说,嫁娶在主里面的人,也是不能忽视的。

 

结合上面讨论关于再婚的事情,我们再进一步思考未婚者是否可以与离异者(有几项也适用于丧偶者)结婚的问题,在此提出十个方面的思考,作为参考:

第一、前提是你不是拆散人家家庭的第三者,不管你什么理由,只要有丝毫的关系,就不合神的心意。

第二、必须了解对方离婚的原因,可能会直接影响你们的关系。

第三、必须保持婚前圣洁,决不能“婚前透支”,这是得神赐福的途径。

第四、必须考虑对方在离婚之后与前妻/前夫的关系,是否还有什么纠缠,或者还有什么纠纷没有解决。

第五、必须考虑对方有没有孩子,会否影响你们的关系,孩子是否能够接受?

第六、必须理性思考,为什么要跟他/她结婚?理性思考会否重蹈前段婚姻的覆辙?

第七、反思自己跟他/她在一起有没有无法解决的困难?你们的相爱是单纯的吗?

第八、必须考虑你原生家庭成员的意见,不要忽略他们,因为他们肯定会是出于爱的原因给你意见或批评。

第九、对方的信仰状况如何?你是否希望自己的婚姻蒙神赐福?你们的关系使你更加爱神?或是把你推向更大的茫然?

第十、你对自己的婚姻有什么期待?会不会也是持“合则来不合则去”的态度跟对方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