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扬和平的福音
供稿:HZSCT.ORG / 蒋翔 发表于:2016-06-12
《传扬和平的福音》
—— 在浙江省讲道交流会上分享
张效法牧师
《林后》5:18-20 “一切都是出于神,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
《来》12:14“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
基督的福音从文化的视角看是一种和好的文化,更是一种救世的有福之音。因耶稣基督的来临既拆毁了人与神之间的隔墙,也打通了人与人之间的通道,还使人与自然之间成为和偕的美好。圣经说:“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1:20)
在 中国传统文化里,和谐是个古老的话题与不变的追求,无论是看待天人关系、人际关系、还是认识宇宙万物的关系,都把和谐当作最高境界。近年来,我国提出要建 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符合文化的传统,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正确目标。教会在地上要传和好的福音,我们中国教会应该参与构建和谐的社会。
一、传讲和好的道理
保罗说:“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在旧约时代,“福音”蕴藏在神对以色列人的拯救中,神说:“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因受督工的辖制所发的哀声,我也听见了……我下来是拯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手,领他们出那地,到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当摩西把这个信息告诉落在埃及水深火热中的以色列百姓时,在他们听了不免是个有福的声音。
到新约时代,神的儿子基督降世,为人类带来了神爱世人的美好“福音”,人悔改信主,藉着耶稣的受死与复活,就得着属神的生命,真正与神和好,在世与人和睦,迎接神国的降临。
神要我们传“和好的福音”,讲“和好的道理”,有“和睦的追求”,成“劝人和睦”的人,早日成就和谐生活的美景。耶稣在十字架上使人类达成五种意义的和好:人与神和好,人与己和解,人与自然和顺,人使人与人和睦,作福音使者成为劝人与神和好的和平使者。圣弗兰西斯祷告说:“主啊,哪里有仇恨,求你把我放在他们中间,把爱如同种子撒在他们的心中。”因为“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7:9)
二、传承和谐的文化
犹太文化是“追求与众人和睦”的文化,中国文化的向往也是“以何为贵”的文化。“和谐”的现代意义蕴含着和衷共济、内和外顺与协调和谐之意。和谐社会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社会理想,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把“和谐”作为至高追求。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以“公正和谐”的命题来推演。亚里士多德的“适中”原则也是为着国家、政权的稳定与社会和谐来着手建立。
中国五千年文化从某种角度讲是围绕“中和”、“和谐”而展开的文明史。因此,和谐思维成为中国哲学与文化的显著特色。
儒家提倡“中和”,强调“礼之用,和为贵”,注重人与人的和睦相处,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墨家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主张实现个体与社会的有序一体,道德与功利的和谐一致。
道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提倡“遵道以行,率理而动,因势利导,合乎自然”,从而建立自然和谐的治国秩序。
法家主张正确定位个人、社会、国家三者的关系,在大一统的格局内,实现国家主导下的社会和谐。
在如此“和”文化的影响下,出现“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和睦相处”、“家和万事兴”等以“和”为中心的思想应运而生,并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心理产生深刻影响,已成为中国人的生活准则。
圣经教导说:“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来12:14),在不失真理原则的前提下当尽量与人和睦。保罗也说:“若是可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8)在他所写书信的后半部分每每论到的都是基督徒处世的生活准则,把基督的爱体现在与人的“和”字上面,这样才能在工场、家庭等不同场合里为主作出美好的见证。马可在解释盐之作用时也说:“你们里头应当有盐,彼此和睦。”(可9:50)“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好像用盐调和。”(西4:6)可见,基督徒是追求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的积极力量;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系人际关系和谐,构建家庭和睦等诸多方面起着广泛的积极作用。
三、践行和平的福音
圣经说:“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既然我们从神领受传和好福音的使命,就要传讲使人和睦的道理,更要率先实践使人和好的行动。即基督徒要践行和好的福音,须必先要被福音所生,只有自己先与神和好、与己和解、与人和睦的人,才能真正成为劝人与人和睦、劝人与神和睦的人。因此,一个和平的人才能去构建和谐的社会,一班接受和好福音的人,才能够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事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教会在当下有什么担当、该尽怎样的责任呢?
第一、信徒之间要有和睦的生活。基督徒也是社会的公民,我们若能在家里活出敬老孝亲、和睦邻里、家人相爱的生活,就给社会的和谐带来积极因素。如经上所记,“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诗133:1)
第二、同工之间要有合作的精神。教牧同工若有各尽其职,配搭服侍的团队精神,才产生健康的侍奉。若纷争嫉妒,须将削弱本来就不强的教牧力量,成为不和谐的因素。
第三、信徒与家人之间要和睦相爱。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城郊建设,面对拆迁带来的巨额利益,“闪婚”、“闪离”、“闪孕”等怪象时有耳闻。有人到外村入赘,离婚后回到村里,分钱复婚;有人拆迁前结婚,拆迁后立即离婚。这些乱象既危及家庭稳定,又影响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基督徒家庭的和顺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
第四、信徒与非信徒要和谐相处。信徒与非信徒之间能处好关系,不仅是教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的需要。当前社会出现不敢搀扶跌倒老人的现象,怕被讹上,但基督徒当智慧地去搀扶,积极提升社会的诚信。因为“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彼得说:“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1:7)教会不但要得“神的喜悦”,还要“得众民的喜爱”(徒2:47),这才有是盐是光、如灯如光的见证。
第五、教会要对弱势群体有积极关注。耶稣说:“要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伤心的人,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路4:18-21)神要以色列人保护孤儿、寡妇和外来寄居的,关注和帮助穷苦有需要的人。《路得记》记载,不可割尽、捡完田角之禾,让穷人有口饭吃;《雅各书》里说:“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因为我们做在他们身上就是做在主的身上。这是教会应有的义行和见证,也是教会当有的责任和担当,更是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里该有的良辰美景。
结 语:
“和”是人与人之间“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
“和”也是人与社会之间“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和”更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这样“和”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精神;“和”是福音的内涵,“和”是一个最通俗也最深厚的字。
圣经说:“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林后5:18)因此,传讲和好的道理是神给我们的重大托付,传承和谐的文化是教会传扬福音的切入点,践行和平的福音是我们如光如盐的应有见证。
愿主祝福他自己的话!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