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堂财务管理制度的宗旨:为用好、管好神家的每一分钱而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小组由专业的会计和出纳并专门负责清点的弟兄姊妹组成,经堂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而组成,不随意更换。如遇成员调整,由财务组负责主管提出人选,报堂委会讨论通过。财务小组隶属于堂委会管理。
三、主日聚会(包括特殊聚会、大型聚会等)期间的奉献款须由3名以上成员集体清点后交出纳签字出巨字据后交入财务室。信徒特别奉献款项交由财务时,须出具收据备查。
四、日常开支所需物件统一由总务购买,购物后凭正式发票或单据报销,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由主任牧师核准后交财务室报销。
五、会计需在每月的10号前整理好上一个月的财务收支状况报表,便于了解教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堂委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