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诗篇112
诗112:1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敬畏耶和华,甚喜爱他命令的,这人便为有福。
诗112:2 他的后裔在世必强盛,正直人的后代必要蒙福。
诗112:3 他家中有货物,有钱财。他的公义存到永远。
诗112:4 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发现。他有恩惠,有怜悯,有公义。
诗112:5 施恩与人、借贷与人的,这人事情顺利。他被审判的时候,要诉明自己的冤。
诗112:6 他永不动摇。义人被记念,直到永远。
诗112:7 他必不怕凶恶的信息,他心坚定,倚靠耶和华。
诗112:8 他心确定,总不惧怕,直到他看见敌人遭报。
诗112:9 他施舍钱财,周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他的角必被高举,大有荣耀。
诗112:10 恶人看见便恼恨,必咬牙而消化。恶人的心愿要归灭绝。
2、申命记22:13-30
申22:13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 14 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16 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她, 17 信口说她,说:我见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 18 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 19 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 20 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21 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2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23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24 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26 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她杀了一样。 27 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28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29 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30 “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3、哥林多前书7:1-9
林前7:1 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6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8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播音:侯 颖
初审:吕 祥
复审:庄期凯
终审:蒋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