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督教会思澄堂财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稿)
一、宗旨
为切实用好、管好神家每一笔资金,确保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组
财务组由专业会计、出纳及专门负责清点奉献款的弟兄姊妹组成,经堂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成立。
财务组隶属于堂委会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更换成员。如确需调整,由财务组负责人提出人选,报堂委会讨论并通过后方可变更。
三、奉献款清点与管理
主日聚会及各类特殊、大型聚会期间的奉献款,须由三名及以上财务组成员共同经办,一起打开奉献箱取款,一起运送至安全封闭的房间,一起进行监督清点。
清点完毕后,经办人员需按照收到的款项日期、班次、内容、准确金额开具字据并签字确认,再统一交入财务室保管。
四、特别奉献款管理
对于特别奉献款,直接交至财务室的,由财务室清点确认金额并出具收据,且至少由两名财务小组成员签字备查。
五、日常开支报销管理
教会日常所需物资统一由办公室采购。
报销须凭正式发票或合法单据,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主任牧师核准后交财务室办理报销。
六、财务报表管理
会计须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财务收支报表整理,报送堂委会,以便于掌握教会财务状况和监督资金使用。
七、财务管理纪律
教会公款不得以个人名义储存或长期保管,不得私自转移或挪用,不得出借给单位或个人。未经杭州市基督教两会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募捐,不得另设“小金库”。所有奉献收入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室,由专人统一登记入账并开具收据,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留存。若代他人携带奉献款,必须第一时间告知财务人员或主任牧师,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上交财务室,必须开具奉献款收据证明给奉献者。本堂财务工作接受杭州市基督教协会财会人员和杭州市基督教两会治理委员会(或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若有教职人员、行政人员或财务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出现私设小金库、违规挪用、坐支现象、卡扣信徒奉献等情况,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教职人员并报请省级团体革除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