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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周特刊】耶稣值几块钱?

发表于:2017-04-23 15:07    浏览量:2954

【受难周特刊】耶稣值几块钱?
文 / 陈丰盛牧师




 
在伯大尼,马大一家均用心来接待、服侍耶稣。马大摆设筵席款待耶稣及其门徒,拉撒路用复活的生命见证耶稣的大能,马利亚则用“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我相信,这一家人对于耶稣的爱,愿意付出最好的。其中特别得主称赞的,就是马利亚所献上的。
 

 
极贵的真哪哒香膏
马利亚所献上的香膏到底有多贵?约翰只说是“极贵的真哪哒香膏”,说明这对于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极其宝贵的。约翰没有直接点出是多少钱,反而是富有经济头脑的犹大说出来的,他说这个香膏值30两银子。根据《圣经背景注释》中记载:“当时有一种习俗,要膏抹贵宾的头,不过这位妇女对耶稣的膏抹非常特别,所用的香膏(一定是从东方进口的)非常昂贵,是普通工人一年的薪资,可能在她家里像传家宝一样。它被密封在雪白的大理石瓶中(是香料最理想的瓶子),香气不外溢。一旦瓶子被打破,里面的新鲜膏油只能用这一次而已。”在此,我们至少可以完全相信,在马利亚的心里,耶稣是无价的。为着耶稣,她可以献上最好的。
 
相较于马利亚将自己的传家宝打破去膏耶稣的脚,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太26:8-9)但约翰福音却是指出说这样话的其实就是犹大。在犹大的心里,马利亚不应该拿这么贵的真哪哒香膏去膏耶稣的脚,至少是不值得这么做。

 
 
 
“三十两银子”与“三十块钱”
若继续阅读马太的记载,就会发现在犹大的心里,耶稣根本没有什么价值。经文记载:“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太26:14-16)在这里,我们首先看到,这位被称为“加略人”(属于犹大地)的犹大,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去找到祭司长,与他们达成交易。这个交易就是,犹大要找机会将耶稣交给他们,而他们则付出相应的工价。
 
我们可能会以为,犹大卖掉耶稣的价格可能与马利亚的香膏同价,但其实不是。马利亚用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的价值的香膏来膏耶稣的脚,约翰福音里犹大说那是“三十两银子”。而在这里,犹大却用“三十块银子”把耶稣给卖了。根据《圣经背景注释》中记载,犹大是用了奴隶的平均价格,这在旧约的记载中是对死去的奴隶平均当有的赔偿(出21:32),很显然,犹大把他的主贱价出卖了。
 
约翰福音中关于真哪哒香膏的30两银子,是按照罗马币制来说的,实际上是300得拿利(Denarius),为一年的工资。而马太福音中耶稣被卖的30块钱,是按犹太币制,是30舍客勒(Shekel),一舍客勒是四天的工资。这样,我们可以清楚,马利亚用一年的工资来膏耶稣的脚,犹大则用120天的工资把耶稣给卖了。
 

 
“耶稣值几块钱?”
耶稣是谁?在不同的人心里有不同的身份。有些人认为,耶稣只是一位伟大的人,一位先生、拉比、夫子,但在那蒙受救恩的人来说,耶稣是生命的救主,是值得将自己一生都交托给祂的。跟从耶稣的价值是什么?对于一些人来说,只是为了得着好处,诸如:健康、富裕、平安、顺利、地位等等,对于真正得救恩的人来说,因着耶稣的救恩,他可以付上一切来跟从祂。因此,在传福音的时候,有人会回应说:“信耶稣有什么好的?能管吃、管住吗?”甚至有人挑战说:“耶稣值几块钱?”
 
在基督徒中间,我们也一定能看到,许多人如同马利亚一般,经历主耶稣之后,明白祂的旨意,认定耶稣基督不是用钱去衡量的,如保罗所形容为“至宝”。他们愿意为主耶稣付出所有,甚至付出自己的性命都愿意。但也有一些人,就如同犹大一样,虽然口称自己信耶稣,但在他们心里、生活中,耶稣是可以出卖的。
 
在教会历史上,有许多圣徒为了耶稣基督而放弃所有,甚至牺牲生命。在早期教会,示每拿的主教坡旅甲(Polycarp, 70-155 A.D.)在皮雅斯大帝(AntoninusPius)治下殉道。当坡旅甲被解赴竞技场,示每拿的巡抚为要救他,给他最后机会,声称只要他愿意在众人面前否认基督,便得释放。坡旅甲却对他说:“八十六年来我一直事奉我的主,祂从未亏待我,我怎可羞辱那位拯救我的君主?”巡抚严厉地说:“那我便不能不将你丢给野兽吃。”坡旅甲回答说:“放你的野兽来吧!”巡抚说:“你若轻视野兽,那我把你焚烧。”坡旅甲平静地回答说:“你想以火吓我,那火充其量不过燃烧一小时罢了,你却忘记那永不熄灭的地狱的火。”巡抚大声地向群众说:“坡旅甲说他是基督徒!”暴民于是一涌而上,将他烧死。
 

 
“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吧!”
相反,在历世历代,从犹大开始,不少人将耶稣作为买卖的工具。初期教会在撒玛利亚行邪术的西门,拿出钱来向彼得、约翰买圣灵的恩赐,结果彼得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你在这道上无份无关,因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徒8:20-21)相类似地,教会历史中也出现买卖圣职的现象。更有甚者,有些人为个人的利益,将耶稣出卖。
 
近期,一位姊妹谈到自己的经历,她说一天坐出租车到教堂。付款时,司机找钱时,多给了一块钱。她发现后,就主动还给了他。司机马上就说:“你真是个基督徒,我相信你们跟别人不一样。”在姊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继续说:“有人向我介绍过基督教,说基督徒不会贪便宜。你上来的时候说自己去教堂,我就故意多给你一块钱,看你怎么回应。现在我知道你真是基督徒了。”这位姊妹下来的时候,心里感恩,她想到如果自己贪这么一点小便宜,就可能“用一块钱把耶稣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