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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大斋期(13):耶稣值几块钱?(太26:14-16)

发表于:2023-03-06 00:56    浏览量: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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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太26:14-16)

 

默想:

 在伯大尼,马大一家均用心来接待、服侍耶稣。马大摆设筵席款待耶稣及其门徒,拉撒路用复活的生命见证耶稣的大能,马利亚则用“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其中特别得主称赞的,就是马利亚所献上的。

 约翰没有直接点出是多少钱,只说是“极贵的真哪哒香膏”,反而是富有经济头脑的犹大说香膏值30两银子。按照罗马币制,是300得拿利(Denarius),普通人一年的工资。因此,在马利亚的心里,耶稣是无价的。

 但在犹大却用“三十块钱”(太26:15)将耶稣卖掉。根据历史背景,犹大是用奴隶的平均价格,在旧约中是对死去的奴隶平均当有的赔偿(出21:32)。犹太币制中的“三十块钱”是30舍客勒(Shekel),一舍客勒是四天的工资。因此,马利亚用一年的工资来膏耶稣的脚,犹大却用120天的工资把耶稣给卖了。

 在传福音的时候,有人会挑战说:“耶稣值几块钱?”在基督徒中间,许多人如同马利亚一般,经历耶稣后,明白他的旨意,认定耶稣不是用钱去衡量的,是生命的“至宝”。他们愿意为主付出所有,付出性命。但也有一些人,如犹大一样,虽口称信耶稣,但在心里、生活中,耶稣是可以被交易的。初期教会,行邪术的西门拿出钱来向彼得、约翰买圣灵的恩赐,彼得却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吧!因你想 神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你在这道上无份无关,因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徒8:20-21)

 一位姊妹坐出租车到教堂。付款后,司机找钱时,多给了一块钱。她发现后,就主动还给了他。司机说:“你真是个基督徒,我相信你们跟别人不一样。”他继续说:“有人向我介绍过基督教,说基督徒不会贪便宜。你上来的时候说自己去教堂,我就故意多给你一块钱,看你怎么回应。现在我知道你真是基督徒了。”姊妹下车后,心里感恩,如果贪一点小便宜,就可能“用一块钱把耶稣给卖了!”

 

祈祷:

       主啊,你是我们生命的至宝。求主赐恩,使我们能学效马利亚,明白主的真理,愿意为主献上所有。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本文来自:《他名叫耶稣》灵修系列(陈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