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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大斋期(32):“还不怕神吗?”(路23:39-43)

发表于:2023-03-25 00:21    浏览量: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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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路23:39-40)

 

默想:

基督徒中间流行着:“不怕神的人最可怕,因为他们什么事情都可能干得出来。”“不怕神”就是不将神放在心上,不代表心里没有什么惧怕。当一个人不怕神时,可能又什么都怕,因为神不能成为他的依靠。不过,这样的人确实很可怕,因为他可能为着自己所怕的不择手段。美国神学家哈菲曼(Scott Hafemann)说:“为着今生的小玩意儿而将神当作二手首饰般抛开,实在是对至高的造物主极之不敬。人心最深处的渴望,只有他才可以满足(诗16)。我们最核心的罪就是完全漠视神,仿佛我们是生命的创造者,是人生的主宰,可以为所欲为。”[1]

与耶稣同钉的两个犯人中的一位责备同犯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路23:40)这位被钉上十字架的强盗,他此时已清楚因罪而来的刑罚,明确刑罚就来自神。他责备同犯,不要站在审判者的位置上去看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不要站在冷眼旁观者的角度去看这位被称为基督的耶稣,不要以讥笑者的角度来看这位被视为救主的耶稣,因为一样受刑的人,不能再忽略神的审判。

“还不怕神吗?”要将我们的目光转向神。我们善于去指出他人的问题,善于为自己的犯罪找理由,或者在比较之下为自己的罪找台阶,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逃离神。诗人说:“我往那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那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诗139:7-8)

“还不怕神吗?”又将我们的目光转回到耶稣。十字架,出于神公义的审判,是罪恶的刑罚,是对罪人的无情惩罚,强盗说:“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路23:41)在这个无情而残酷的十字架上,却有一位无罪的耶稣,强盗说:“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路23:42)耶稣在十字架上,成为所有被审判的罪人最后的希望。

 

祈祷:

主啊,感谢你,因你在十字架上,使我们无法为自己的罪找理由。在绝望的时刻,因你在十字架上,成为生命的唯一出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1]《同心坚信——21世纪福音礼赞》,陈恩明译,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17月,第217页。


本文来自:《他名叫耶稣》灵修系列(陈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