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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大斋期(33):“我们是应该的”(路23:39-43)

发表于:2023-03-26 00:18    浏览量: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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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

“‘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1-43)

 

默想:

 十字架上,那位强盗责备同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路23:40)见证人类都需要将目光转向神。他又说:“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路23:41)见证人类都陷在罪中的事实。

“我们是应该的”是他对处境的正确认知。在他看来,被钉在十字架上,面临罗马帝国中最严酷的刑罚,是罪有应得的。曾经,他与同伴可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早已知道这必然的结局。当他被审判、定罪、押赴刑场、钉上十字架时,没有任何的异议,因为这正是他犯罪的“工价”。其实,不单他自己这么认为,在十字架底下的人,也没有人会对他们的死提出任何质疑。

 按我们所理解,无论是犯了多大的罪,那恶贯满盈的罪犯总会给自己提出申辩的理由。但这位强盗却放弃了自己申辩的理由,而给自己一个公允的审判:“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我想,他的自我审判比法官的判罪来得更加合理。

 这种“罪有应得”的判罪,保罗在《罗马书》曾做了详尽描述。在第一至三章,他指出“福音的大能”就是“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1:17)并指出所有外邦人都活在神的忿怒之下。继而,他指出特选的子民——犹太人也在神的忿怒之下。保罗见证了全人类的可悲事实,就是:“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3:10)“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3:23)他的论述实在封住了一切要证明“我没有罪”之人的口。我们只得像大卫一样承认:“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面对罪的事实,我们无法申辩、无法改变,因为我们相同的判罪,就是死。如保罗所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面对犯罪的事实,我们可以自嘲说:“我是该死的!”

 

祈祷:

       主啊,面对父神的公义与圣洁,我们是该死的,却因你救赎的恩典,替代我们承受罪的刑罚,使我们因信得生。我们感谢你,并决志为你而活。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本文来自:《他名叫耶稣》灵修系列(陈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