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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不要惧怕”(太10:26-33)

发表于:2023-06-06 00:03    浏览量: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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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

 

默想:

 本处,耶稣提醒门徒,要有勇敢的心。文中反复出现“不要怕”:

 第一,传讲该讲的道。 耶稣提出双重“不惧怕”:一是无需惧怕,因为隐藏的事,终久要被人知晓,真理终必得胜;二是不应惧怕,当将从主所听到的信息,忠实地见证出来。

 第二,惧怕当怕的神。 消极方面,耶稣说不要怕“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首先探讨权柄的归属问题,相信在 神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权柄。其次探讨身体与灵魂的轻重问题,相信死后有将来,且相信灵魂不受 神之外的任何权柄控制。积极方面,耶稣指出要怕那“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因为厘清了终极的权柄与人生的终结,才会明白应当惧怕的和不应当惧怕的。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曾说:“给我一百个除了罪什么都不怕,除了 神什么都不要的传道者,无论他们是牧师还是平信徒,这样的人能撼动地狱的大门,在地上建立天上的国度。”

第三,确知需知的爱。主用两个例子显示 神无微不至的爱:一是头发都被数过;二是对麻雀的看顾。其中,“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马太)或 “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路126),巴克莱解释:一分银子是古罗马银币的十六分之一,约为半个便士。两个便士可得五只麻雀,多出的一只不用钱。耶稣强调那无价值、被遗忘的一只,在 神眼中为宝贵。[注1] 甚至麻雀的每一次起飞与歇息,都在 神的看顾之中,因为父若不许就不会掉在地上。

第四,承认该认的主。衔接上文,在人前承认耶稣是需要勇气的,特别在对基督信仰有敌意的国家或时代,更是如此。远看古教会殉道者的血,近看中国基督徒在逼迫中的坚守。这种愿意付上代价的信心,其根基是对真 神的坚信、对恩主的忠贞、对真理的把握、对使命的热诚。耶稣回应:“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最后,基督徒须明白:不要以为在人前说“我不信”,才是否认主;我们可能会在话语中否认主,可能在沉默中否认主,甚至也可能在行为中否认主。

 

祈祷:

      天父,感谢你,因你永远掌权!求主使我们因你的掌权而坚定相信,并忠诚传讲圣经真理,守住信仰底线,见证基督生命。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注1]巴克莱:《马太福音注释(上册)》,方大林、马明初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第340页。

        本文来自:《他名叫耶稣》灵修系列"第七部分:耶稣继续在加利利的传道工作"(陈丰盛)


 播音:吕东梅     姊妹

          编辑:思澄堂传媒事工


       《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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