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思澄之声 > 静听轻说> 文章

2月10日:成全律法的主(太5:17-20、27-30)

发表于:2023-02-10 00:06    浏览量:3888

.

金句: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

 

默想:

 登山宝训中,耶稣说了一系列与律法相关的教导,总是以“你们听见有话说……”等类似的话作为开始,以“只是我告诉你们……”来提出自己的见解。表面上,耶稣的要求看似更加超越,比律法的要求还要难遵守,但其实他是要成全律法,而不是废掉律法。

 主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在此之前,主先交待自己对于律法的态度,以及自己如何处理律法的教导。他说:“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然而,耶稣其实在传道生涯中屡次触犯犹太人的口传律法。如:没有遵守律法中洗手的规矩;在安息日为人治病,而触犯了安息日不能治病的条例;忽略犹太人关于禁食的条例。

 其实,当时犹太人所持守的许多条例,并不单纯是律法的要求,而是文士们加上去的、具体化的,成为他们难守的传统、信仰的捆绑。而耶稣不被口传律法所限,活在真理里,不活在繁文缛节里。

 耶稣进一步提出“只是我告诉你们……”。耶稣不是破坏律法者,不是废掉律法者,更不是违背律法者,他乃是教导律法者、遵守律法者、成全律法者。但耶稣的教导、遵守及成全,并不像文士一般拘泥于形式,束缚在条文之中。

 以登山宝训来说,关于发怒,主在“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之后,提出“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关于奸淫,主在“不可奸淫”之后,提出“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无需赘述,主传道生涯中所谈及律法的条例,不管是安息日、禁食、饮食、献祭、孝敬父母等,均是以“爱神”与“爱人”为前提,从动机出发,来成全律法。

 最后,耶稣是成全律法的主,以他特别的权柄,使人明白真理,以致使陷在律法捆绑中的百姓,因真理得以自由。(参约8:32)

 

祈祷:

       主啊,感谢你,因你成全了律法,使我们因你的真理而得自由。求主赐恩给今日教会,去除圣经教导之外的口传律法,使信徒从错误的观念中得以释放。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本文来自:《他名叫耶稣》灵修系列(陈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