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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作门徒的代价(一)(太10:34-42)

发表于:2023-06-07 00:00    浏览量: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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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7-39)

 

默想:

 相信耶稣,跟随耶稣,不是一趟幸福的旅程,更是一场生命的争战,因为是需要付上代价的。

 不管信主的年数有多少,基督徒总会在信仰上有一些“误会”,如:耶稣降世“叫地上太平”。但耶稣说:“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耶稣降世、钉死的目的是借所流之血,成就和平(西1:20),叫人与 神和好,也达成人与人之间的和好。但当耶稣道成肉身之时,世界在拒绝,并将他钉死。当福音向罪人传讲之时,最先的反应也是拒绝。类似问题,在中国教会历史中屡见不鲜,甚至仍在上演。

 接着,耶稣要求门徒作出信仰的抉择。信仰冲突中,至亲的人可能成为仇敌,从而基督徒需要作出“爱”的取舍。这里的“爱”,并不是放弃作儿女、父母的责任,专指在面对信仰的抉择时,以对耶稣的忠贞(爱)来对抗背离信仰的可能。真基督徒的信仰,不只是不痛不痒的仪式,而是属灵上的争战,是主权的交出,是完全的舍己,是十字架的背负。

 经文最后,是一个美好的应许,有爱屋及乌的特点。耶稣用一个连带的关系:“你们”、“我”、“差我来的”,带出三个相关的比喻,分别是:(1)“先知的名”、“先知”、“先知的赏赐”;(2)“义人的名”、“义人”、“义人所得的赏赐”;(3)“门徒的名”、“小子里的一个”、“赏赐”。不管基督徒在世人眼中是什么身份,不管人们将基督徒视为“先知”、“义人”或是“小子里的一个”,只要他们愿意接待,都会得着相应的赏赐。如华侯活说:“人服事这些‘小子’,即使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因为‘小子’是基督门徒的原故,必得赏赐。”[注1]

 联系上文,耶稣不是指门徒去接待人,而是指门徒遇到逼迫、挑战时,那接待门徒的,就一定会得到赏赐。主应许,接待先知的,可得先知的赏赐;接待义人的,可得义人的赏赐;接待门徒中最小的一个,也不能不得赏赐。

 

祈祷:

 主啊,感谢你!你要求跟从你的人要预备付上代价,但每个基督里的“小子”都是你所宝贝的、看顾的孩子。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注1]华侯活:《马太福音》,何碧莹译,香港:天道书楼,200111月,第92页。

        

         本文来自:《他名叫耶稣》灵修系列"第七部分:耶稣继续在加利利的传道工作"(陈丰盛)


 播音:吕东梅     姊妹

          编辑:思澄堂传媒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