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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可4:21-25)

发表于:2023-06-21 00:05    浏览量:1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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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

 耶稣又对他们说:“人拿灯来,岂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灯台上吗? 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可4:21-23)

 

默想:

 在《马可福音》中,本段是接续上文,自4:9提出“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继而指出用比喻的目的(4:12),警告那些不向他敞开心门的人,接着“撒种的比喻”(4:13-20),着重听道、领受之人必得百倍的结实。到本段,主耶稣首先揭示属灵的规律, 神的道是不被掩藏的,继而提醒凡是有耳的,就应当听,最终应许听者将得加倍的恩典。

 首先,耶稣用灯为比喻,指出 神国度的真理,像打着油灯进入房间一样,不会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同样,即将来临的 神国度的管治与 神的同在,必要将一切掩藏与隐瞒的事给显露出来。而道成肉身的耶稣开启了 神的国度,他说:“我若靠着 神的灵赶鬼,这就是 神的国临到你们了。”(太12:28)

 继而,耶稣用量器作为比喻,来提醒听众,要用正确的态度为量器来领受耶稣所传的道,只要他们愿意打开心门,全心全意地接受,就必得着真理。相对地,接受与拒绝之人的量器是不同的,那些存着邪恶之心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无法得着真理。

 耶稣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就是要求人放弃自我的骄傲自恃,谦卑顺服在 神的面前,领受 神的命令。许多人听得见、得不着,不是听力的问题,而是硬着颈项,不愿意听。在耶稣时代,就有无数人听过他的讲道,却最终拒绝他,谋害他。

 耶稣应许:“并且要多给你们。因为有的,还要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此处,看似矛盾的话,再次巩固上文的论点,即接受 神的管治与同在的人, 神必赐他恩上加恩的福分,而那些依靠自己、拒绝耶稣的人,则连他所有的,都将被夺去。

“信仰”,顾名思义,就是“相信 神”加上“仰望 神”,是完全地信靠,单纯地跟从。从初期至今日教会,所有在名义上相信耶稣,却仍然耍着“小聪明”的人,看似得着世界的好处,但在 神面前却变得一无所有,其工作的果效也是一文不值。

 

祈祷:

 主啊,感谢你!因你的真道显露,你的国度彰显。求主赐恩,使我们单纯听从你的命令、专心跟从你。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本文来自:《他名叫耶稣》灵修系列"第七部分:耶稣继续在加利利的传道工作"(陈丰盛)


 播音:温少波     弟兄

          编辑:思澄堂传媒事工